中新網3月9日電 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副司長劉良一9日在北京表示,目前消費者反映的快遞熱點問題主要是:快件延誤(占44%)、投遞服務問題(占29%)、丟失短少(占16%),損毀(占6%)。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企業分揀作業時不得野蠻分揀,嚴禁拋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損毀。
  3月9日19時,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邀請商務部電子商務和信息化司副司長張佩東、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副司長劉良一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劉良一表示,自2009年新修訂的《郵政法》頒佈實施以來,我們一直在加強法規體系建設,去年我們就修訂完成了《快遞市場管理辦法》6部規章,快遞條例也列入了國務院年度立法計劃。這些法律法規的建立和完善,為我們依法監管市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和法權益提供了依據,奠定了基礎。
  劉良一指出,目前,消費者反映的快遞熱點問題主要是:快件延誤(占44%)、投遞服務問題(占29%)、丟失短少(占16%),損毀(占6%)。
  劉良一稱,為解決這些問題,在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企業分揀作業時,應當按照快件的種類、時限分別處理、分區作業、規範操作,並及時錄入處理信息,上傳網絡,不得野蠻分揀,嚴禁拋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損毀;企業應當在承諾的時限內完成快件的投遞;企業投遞快件,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外包裝完好的,由收件人簽字確認。投遞的快件註明為易碎品及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的,企業應當告知收件人先驗視內件再簽收。企業與寄件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對於網絡購物、代收貨款以及與用戶有特殊約定的其他快件,企業應當與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確投遞驗收的權利義務,並提供符合約定的驗收服務,驗收無異議後,由收件人簽字確認。  (原標題:國家郵政局:快遞企業不得野蠻分揀 嚴禁拋扔踩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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